欢迎进入侨外(重庆)照明电器厂网站!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侨外(重庆)照明电器厂

侨外(重庆)照明电器厂专业于大型景观灯制造的生产厂家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023-68695510

N

ews categories

新闻分类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侨外(重庆)照明电器厂

联系人:吴经理 15723453596

电话:023-68695510

传真:15723453596

邮箱:2920360679@qq.com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正街38号

【LED路灯-高杆灯-庭院灯厂家】太阳能路灯安装方法及怎么安装施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5/29 11:57:58 人气:133
 太阳能路灯地笼安装方法,太阳能路灯安装方法视频,太阳能路灯安装图,太阳能路灯怎样安装和调试,路灯的安装步骤,太阳能路灯遥控器图解,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安装视频,太阳能路灯接线图解,太阳能路灯分正负极吗
【LED路灯-高杆灯-庭院灯厂家】太阳能路灯安装方法及怎么安装施工
接通并调节电源电压至额定值(如灯具标称电源电压范围,则分别调节至电源电压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使LED灯具工作2h,记录功率和功率因素值。
5、防护等级:按GB7000.1的规定进行。
6、光衰和寿命试验:
6.1 灯具老化方法
灯具老化在没有强制通风、温度控制在20℃-30℃的环境中进行,灯具按正常安装姿态架设,按灯具标称额定电压或标称的适用电压范围的最大电压接通电源,灯具以满功率工作。灯具在老化过程中,每24h中关闭不少于2次,每次关闭时间应为25-35min,间隔时间至少应为30min。样品数量不少于3台。试验中,灯具不得出现任何故障、烧毁,否则不合格。
6.2 光衰和寿命测量推算方法
{63F83240-17CC-4218-864B-C4362631C337}_20200526114931
以照度法替代光通量法,在距离灯具高度2米处下方测量中心点和沿道路方向的轴线上每距1米一个点的水平照度值,共测5个点,与各点初始值对比并得出5个点的平均维持率值。在2000-5000h之间,每336h间隔测一次平均维持率值;如5000h时灯具仍然符合要求,则以2000h时的各点照度值为初始照度值,已测得的每336h间隔的照度值与2000h时对应的初始照度值比较并得出平均维持率,由上述10个点的平均维持率拟合推算出平均维持率为75%时的寿命时间加上5000h即为该灯具的寿命。选取其中1只路灯,同时用光度分布测试法测0-2000h时的光通量,计算出2000h光通维持率作为校准值。测量照度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1℃稳定3h以上的情况下进行。
7、最大温度:按GB7000.1-2007中第12章的规定进行。
8、最大热沉温度:选取LED中的热沉温度最高者,在该LED最靠近底部的散热器放置热电偶。
9、灯具的主要光参数:⒈进行各部位组件固定:太阳板固定在太阳板支架上,灯头固定到挑臂上,然后将支架与挑臂固定到主杆,并将连接线穿引到控制箱(电池箱)。 ⒉灯杆起吊之前,先检查各部位紧固件是否牢固,灯头安装是否端正,光源工作是否正常。然后在简易调试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松开控制器上太阳板连接线,光源工作。
{F94B1C44-BF19-4481-AFDD-21B496720294}_20200526114314
⒊主灯杆起吊时,注意安全防范;螺丝绝对紧固好,如组件朝阳角度有所偏差,需要上去端调整其朝阳方向完全朝正南。 ⒋将蓄电池放进电池箱,按照技术要求将连接线连接到控制器;先接蓄电池,再接负载,然后接太阳板;接线操作时一定要注意各路接线与控制器上标明的接线端子不能接错,正负两极性不能碰撞,不能接反;否则控制器将被损坏。 ⒌调试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松开控制器上太阳板连接线,灯亮;接上太阳板连接线,灯熄;同时仔细观察控制器上各指示灯的变化;一切属于正常,方可封好控制箱。”
9.1 平均色温和平均显色指数
在25℃±1℃的环境温度和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用积分光谱测试系统测量,灯具样品放入积分球内,避免直射光射入测试探头,灯具外表面应粘贴不明显影响色温测试的白色覆盖膜。燃点1h后测试。
9.2 灯具光效和灯具配光曲线
在25℃±1℃的环境温度下,用光度分布测试系统测量。首先测试灯具的光通量及光强分布、配光曲线等,灯具光效为LED路灯的光通量与灯具的实际消耗功率的比值。
10、抗扰度:按GB17626.5规定的方法进行。
检验规则
1 检验分类
{9767BB17-FAFB-46E7-9926-40D29CB24788}_20200527150327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2 出厂检验
2.1 每个灯具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
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对于抽检项目检测不合格的,应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验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付收方。复验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不合格,应修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 型式检验
{2236064D-3226-4FFE-83D7-CCE25192203D}_20200526114952
3.1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3.2 型式检验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品种抽取,每次抽取4件,若灯具光电性能有不合格项,则判为不合格。其它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版权所有:侨外(重庆)照明电器厂 渝ICP备19006955号
联系人:吴经理 15723453596 电话:023-68695510 传真:15723453596 
邮箱:2920360679@qq.com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正街38号
QQ在线咨询
业务咨询:吴经理
1572345359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023-68695510